廣東新時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在股東、董事、監事至律師的見證下成功召開。
創立大會對于以下事項具有決議權:(1)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;(2)通過公司章程;(3)選舉董事會成員;(4)選舉監事會成員; (5)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;(6)對發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財產作價進行審核;(7)發生不可抗力或者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公司設立的,可以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。其中,第(1)、(5)、(6 )項是和發起人直接相關的事項,即是對發起人的行為進行審核或檢查的決議;(2)、(3)、(4)項主要是為了保證成立后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;第(7)項是作出公司不設立情況的決議。另外,通過公司章程和作出公司不成立的決議,其重要性遠大于其他決議事項,為特別決議。
|